故事发生在纽约,三个儿时的玩伴虽然在同一个城市里过着不同的生活,但是一直保持着纯真的友谊。有一天,他们共同接到了应征入伍的通知单,并且只有30天进行准备。瑞弗金是一个事业正处于上升期的已婚律师,最近刚被升为律所的合伙人,他想方设法寻找应征入伍程序中的法律漏洞,以期可以逃避兵役。费勒正在写作自己的第二本小说,之前的第一本已经取得了空前的成功,然而应征通知无疑毁了他的计划。费勒转而为自己列了一个单子,上面写有自己最想做的十件事,希望自己在入伍之前能完成它们。狄克逊是个出租车司机,一直独自一人生活,他对于入伍一事觉得很兴奋,为自己将成为一名军人而感到骄傲,直到他意识到入伍以后也许他将失去很多东西。
在三十天里,三位主人公对友谊、人生、死亡、勇气和爱情的观念都将面临考验……
you go see it
至少闪回交代一下以前的“丰绩”吧,不然还是显得突兀。就算信任了,也不至于为其拼命,特别是作为本来就是想隐姓埋名的人,带着儿子离开不应该是最好的选择吗?
有关游侠(也有说是暴徒的)比利小子传奇故事的再续写,剧情简洁紧凑,迟到的悲剧宿命终就上演。本片还原“古法酿造”,将正统西部片再一次忠实呈现,荒凉孤寂,爱与热血以及死亡,以及成长,以及躲不掉的债,皆如牛仔梦回。
永远不要惹你大爷!西部爽片,不知为什么,很喜欢西部片对枪的感觉。
当我们看腻了西装暴徒格洛克,似乎西服三件套配CQB已经无法再刺激分泌肾上腺素
这类西部片子我好有一比,就象中国古代的律诗或者八股文(优秀的那种),都是一个完整的小故事成功塑造一个人物,起承转合结构一板一眼的,精巧如同导演系毕业生的设计作品,可以平均高分,也不够特别出彩。
值个三星半把,放在今天有这样纯粹的西部片确实不易。但把它放在那些优秀的西部片里比较来看,就显得很平庸了。
如今越来越少的西部片就会越来越突出它特有的格调
西部片的还魂,非常简单老派的故事,但就是男主这种老糙汉形象丰满了人物。
这电影前半部分多不错,干净利落,败笔全在最后的反转啊。①老亨利前面杀人那么的干脆利落,怎么会被一个受伤的翻拍追着给击伤了?枪战之后,居然放松了警惕,跟人设不符啊。②最后才发现那人胳膊上有标志。说明,老亨利以前就知道黑社会的人身上总有一些什么奇怪的标志的。那么,作为江湖老手,刚把这个人救回来的时候,难道不应该对其全身进行检查吗?如此警惕性高的人,居然被忽悠了。。③前面杀人的片段确实看得很爽,也把老亨利的人设给立住了,但后面的死实在的窝囊透顶了。。④既然老亨利都已经放弃江湖恩怨十几年了,打算安享晚年了,从他不让儿子学习射击就可以看出来,不想参合进江湖恩怨之中,那是铁了心的,为何开始还会去救那个人呢???⑤老亨利如此厉害的人设,养了这么一个白痴一样的儿子?
穷凶极恶的劫匪踢到钢板,金盆洗手的老枪手晚年平静被打破,在偏远山区不教自己孩子枪术就是害他!
戏说传奇人物,但没有拍出特别的传奇味来,差了那么点意思。
看到正统西部片的惊喜和结局这个心里难过的反差真的好大!
余太太听我一句
人物塑造相当成功,瘦削干瘪,一个眼角耷拉着。
一次有效的复古西部电影 但还不足以让西部电影重新站在好莱坞的回归之路
玩过大表哥,场景服装感觉很亲切。
穷凶极恶的劫匪踢到钢板,金盆洗手的老枪手晚年平静被打破,在偏远山区不教自己孩子枪术就是害他!
终于再次给Buster Scruggs发挥的机会了啊!非常喜欢Tim Blake Nelson的swag~ 虽然本来以为是老骥伏枥的cliche西部片,最后的twist还是很激动人心的,强行复活legendary Billy the kid~还别说TBN真的神似Bonnie啊!!
就是杰森斯坦森电影常用的隐退大佬扮猪吃老虎的庸俗套路嘛,搞个小孩子挑逗观众情绪,结局大反转,这些手法都玩烂了,换张皮分就能高那么多。看斯坦森打架不比看这糟老头打手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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