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电视剧背后的故事。电视剧制作公司的老板安东尼金(金明民 饰)有着华丽外表,但极其毒舌。他的人生哲学就是一切以钱为中心,电视剧的质量则不是重点考虑的问题,收视率才是衡量成功与否的标志。正在制作播出的电视剧,突然被广告商要求加入价值3亿韩元的广告植入,这遭到了大牌编剧的抵制。而安东尼则利用编剧助理李高恩(郑丽媛 饰),不折手段的解决了这件事,但也导致了他被众叛亲离,金钱尽丧。
时光流转,安东尼经过三年的低迷时期,终于迎来了翻身的机会,而这次他看中的剧本就是李高恩的。经过一番磨合,高恩答应和安东尼合作。一部电视剧的诞生故事就此开始,加入这个阵营的还有超级巨星姜赫民(崔始源 饰)。三人间的化学反应值得期待。
故事剧情有点普通,好喜欢爷爷奶奶的部分,最后一段太好哭了简直。一颗星给摄影,一直在猛截图
技术很流畅,非常多的景深镜头运用,非常多的对比节奏的对比构图的对比等应用,蛮好的学习案例;今天赫然发现是哈利波特和密室里那个绣花枕头教授导的………震惊了
2.5 nobody cares your boyhood ya
剧情片看着看着突然来一段带歌词的情绪音乐,现在只有印度和英伦电影会出现。比起实在无福消受的印度歌舞,爱尔兰口音的英语插曲更好接受一点。那些插曲纯粹是炫技,就像《贝尔法斯特》里各种炫技一样。舞台出身的导演对演员调度很有自信,电影里的长镜头永远都有演员在动,哪怕是表情在动。另一个特点是部分对话的画面不交代讲话的人,只给很长的反应镜头和话外音。黑白是叙事空间的颜色,换成其他诸如电影甚至戏院里眼镜反光舞台人物时都是彩色。剧本以状态为主,因为60年代贝尔法斯特骚乱这个大背景足够支撑情节往下发展。最后那场歌舞戏真好,但他们唱歌跳舞纯属个人开心。不像现在,拿忸怩作态的歌舞去卖流量。
太装腔作势了。又是总往演员脸上怼着拍的大特写镜头——“催吐镜头”。垃圾导演浪费优质演员。
电影回到1969年8月15日,全片是小男孩视角、他的世界是童趣和喜欢的小女孩,工薪阶层的父母为生活奔波和烦恼,爷爷奶奶看尽人生、用温柔和诙谐看世界,当时的社会大热点则是英国新教和天主教的冲突。几乎都是黑白画面的成片,几处夜景的画面光线、构图很美,第一时间没认出演奶奶的是朱迪·丹奇,小男孩和爷爷奶奶的戏很温馨、有点动人。PS. 詹尼斯·布拉纳继续这样拍片也行,别再祸害波洛才是真的。
躲在一楼桌子底下的那些人,以及孩子他妈带子冒死还洗衣粉这脑子有问题吧。还有就是过于平淡,以至于看得我没感到愤怒或者悲伤。演得都挺一般的,得不了演员的那些奖项。
并不喜欢。自传体这种体裁,是很容易陷入回忆之中自嗨的,但是对没有相似文化背景或是情感经历的观众来说却很难共情,虽然演员的细腻演绎,或是摄影的精细考究或许可以加分,但是缺乏了某种可以穿透形式和语境可以直达人心的东西的话(比如《罗马》在这一点上就做得非常优秀),那么无论对于主创,还是对于观众来说,这种表达方式就是非常私人的,能get到自然会感动,不能的话要打高分实在太违心。
写散文能不能也真情实感一点啊
say nothing, and tell everything of softly love to your family. 片子可能至多三星了 不过今夜观影私人感受beyond expression, 就因此 没法客观打分
倒是没有非得做成黑白的必要...彩色更适合这种家庭喜剧的风格
“Irish are born to leave, otherwise there won’t be any pubs in the rest of the world.” 肯尼的《罗马》,一封给故乡的私人情书,又是名为Katherine的女孩,一闪而过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和雷神,了解他的粉丝都会给出宽慰的笑容。是他这些年来导的最好的一部电影了吧,演员也都演得好,小男主真是和他小时候长得一样可爱。Bittersweet symphony, 流泪了。
三星半,对历史背景过于陌生,很难带入情感。刻意的配乐和镜头让人看不清本属于电影的纯粹和自然。有些用力过猛的电影,不是不好只是不够好。
蹩脚的游子怀乡,拍个情怀罢了,所谓乡愁,真看不到。
这是试图用《罗马》的方式来拍《乔乔兔》吗?但是思想深度以及感染力不及前者,孩童视角的天真刻画得也不如后者。整部片子很矛盾,在孩童的天真与幼时的伤痛两个区域反复横跳,导致不知道其究竟想要表达何物。
中国人肯定很难共情和理解一个北爱尔兰家庭为了挣更多钱从贝尔法斯特搬到伦敦的纠结和艰难,这距离差不多只是相当于从青岛到北京的距离。何况那里还充满了暴力、宗教名义下的冲突、债务和各种不安定,对中国人来说,巴不得早早拍屁股走人。
英国的《八月》,喜欢里面的构图和摄影,配乐好听但太频繁,居然提名导演奖,令人费解。
彩色到黑白的过度很好;开头展现冲突时环绕升格后一声爆炸进入现实。
看到主角是个小孩子,我一度认定又会出现很多讨厌的熊孩子情节,结果这是我见过难得懂事又可爱的男孩,为此不愿苛责这部电影。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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