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the ones who stayed
肯尼斯布拉纳真是对镜头和电影语言一无所知。几场重要戏处理的像拍广告一样。在一个塑料感十足的造景里想拍出历史感结果就像个笑话。最后一个朱迪丹奇的特写简直到了亵渎的程度。太灾难了
萨克斯风独特的音色婉转萦绕,把一段脑海里沉静的回忆缓缓带出。童年是沉静的,感知外界事物时是迟钝的。不知大人为何奔波,不知街道为何纷扰。肯尼思·布拉纳以《罗马》的方式呈现出自己的童年往事,一段弥足珍贵的童年记忆。电影是彩色的,而观众席是黑白的,话剧是彩色的,而观赏者是黑白的,梦境是彩色的,而回忆是黑白的。用一束鲜花告别懵懂的情感。一切都是懵懂而迟钝的。直到多年后,才发觉原来“当时只道是寻常”的,都是鎏金的岁月。|7.5
那个时代的无数爱尔兰人选择来了南半球,如今和我坐在同一个影厅里看60年代的他们的家乡。
叙事视角除了 Buddy 也有大人们的沉重严肃的展现 可是这样全景式的选取就会让每一次 Van Morrison 的柔化 暖心 俏皮的 MV 格外的迷惑 最后的三个群体都致敬果然是个靠时间靠糊弄弥合大团圆结局了 除此之外给演员的表演更是舞台化与特写镜头的叠加 做作而不自知吗 不 Kenneth Branagh 当然是明知而为之 尤其是妈妈的两场台词输出 solo 给了银幕和舞台彩色 电视却是黑白 2333 p.s. 最开始以为那个牧师提及的 good/bad road 岔路画会是 Buddy 内心对当年暴动的映照暗线 结果也是半程没过就丢了 _(:з)∠)_
多说一句,这个电影居然能拿奥斯卡7提我真的有无语到…如果能拿最佳影片我可能这辈子都不相信奥斯卡了。
没有童年就不要硬凹。你说这片子是对当初丢在战火中的邻居们的道歉信,我还相信一些。
第一次带女儿上影院看电影,当放到阿奇被市长手下抓走的时候,女儿在一旁抽泣。
一个人跑到电影院刷了Belfast
头一次看汪汪队立大功,我从来没想到狗狗们的装备能拯救地球d(ŐдŐ๑)儿子在旁边乐,我在旁边惊的目瞪口呆……太哇塞了
不太明白做成黑白的意义,或许就只是为了碰瓷《罗马》而已;人物矛盾和动机有些莫名其妙,冲突与转折到来时那种力量每次都不是很足,太缺少说服力。
sincere and deeply moving
我想什么时候写点东西纪念我在义乌的好时光。最后奶奶在向她的儿子说“走吧,现在就走,不要回头,我的孩子。”就像费里尼的罗马在向他告别。
朱迪单奇依然惊艳,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叫故乡的城,对阿方索.卡隆来说是罗马,对肯尼思.布拉纳来说就是这部电影。
Kenneth Branagh非常私人的一个片子,全片黑白,只有在电影院和戏院里才看到了色彩,可见这些对儿时的他有多么深刻的影响。从孩童的视角看待1969年的骚乱,依旧是天真烂漫的。最后Judi Dench看着儿子一家坐在公车上离开的大特写把我催出眼泪来。For those who left, for those who stayed and for all those who lost. 整个片子的组成都是生活中很琐碎的细节,节奏有点太跳跃。
从黑白到彩色,从彩色到黑白;人们走走停停,生死迁移。城市,却永远驻留这里;怀念好的,也铭记坏的。与《罗马》同根同源的“个人史”,人性美成长教育再到表演交锋…示范高分作文怎么写的意识虽规整,但也在方向选择上略微陈腐。好在Jude Hil的表演才是给电影带来新鲜东西的关键,从首幕开始,任凭共演有多少成熟经验的演员或早已封神的国宝,都移不开对他的关注。
还挺喜欢的,配乐特别在线,逼格又高曲子又好听~电影本身的话很多人都提到了就像罗马、痛苦与荣耀、上帝之手一样,这次“我和我的家乡”命题轮到了哈姆雷特/雷神/东方快车/尼罗河的导演来作文,迷影初心、情窦初开和迷茫中寻找生活方向的内容都挺能同感的
肯尼斯·布拉纳,一个庸俗/确有才气/沉迷摄影教材/醉心奇技淫巧/为自己中产以上的无趣童年涂脂抹粉/的自恋狂。
这部电影生动有趣,故事性强,可爱的狗狗们帮助人类解决了一系列难题,非常适合少年儿童观看。
莱德有钱是因为卖汪汪队的周边,哈哈哈!还是一个房地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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